一、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参与项目谈判和生产经营决策、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及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二、代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参与经济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诉讼、调解、仲裁和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充分发挥在市场中的中介作用,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担当辩护人或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三、承办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法律事务,开展律师鉴证、资信调查、协助验资、企业登记、房地产、证券、股票、索赔、高科技开发等法律事务。四、办理一切涉外及涉港、澳台法律事务,为 “三资”提供优质优惠服务。 黑龙江民声律师事务所是在1984年经黑龙江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黑河市第一家地区级律师事务所,前身是黑河地区律师事务所、黑河市律师事务所。事务所遵循“做人走正道,办事讲公道”的执业宗旨,恪守“保密、服务、效率”的执业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团队至上”的执业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所现有工作人员11名,具有高级律师资格两人、中级律师资格四人、聘用律师四人、内勤1人。执业律师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